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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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僱用日期: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(一年一聘)。 二、職務列等:臨時人員。 三、核薪:月薪新臺幣28,815元。 四、上班時間:上午8:00至12:00,下午13:30至17:30。 五、甄選方式: (一)經審查符合資格者,擇期舉行面試(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)。 (二)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,恕不通知及退件。繳交文件如有虛偽、不實等情事者,取消甄選資格;如經錄取,取消錄取資格,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。 六、錄取結果:本案職缺正取1名、備取2名,面試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,錄取後將電話通知並刊登結果公告於本家網站(https://www.charity.taichung.gov.tw/)/最新消息,倘屢經電話通知未果,視同放棄;另後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。 七、備註:錄取後須配合自費體檢。 |